“青菜知县”胡寿安

胡宁生

“廉说蓉城”第四期 胡寿安·清俭绝伦
来源:成都市纪委、成都市地志办
    胡寿安(生卒年不详),字克仁,安徽黟县横冈村人。明永乐年间任新繁(今属成都市新都区)知县。他“清俭绝伦”,在新繁期间种萝卜为食并作为送人之礼,时称“菜知县”;以苦为乐,用纸做蚊帐并作《题纸帐》诗,流传数百年;而他“责子别妻”的故事,更成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史上的著名典故,与宋代赵抃“一琴一鹤”故事一样,是古代成都奉献给全国人民的宝贵廉政文化遗产。
责子别妻
    据史料记载,胡寿安于明永乐十三年(1415年)春天出任新繁县知县。他“性清俭,在官未尝食肉”。他的儿子从老家千里迢迢来新繁看望他,逗留两个月,吃了两只鸡。胡寿安知道后非常生气,指责道:“饮食之人,则人贱之。我为官二十多年,一直以奢侈为戒,生怕不能清廉始终。如今你这样喜欢大吃,以后养成习性,成为吃喝之徒,岂不是要累及我一生清廉的名声吗?”儿子听罢,伏地认错,自此与父亲一样甘于淡泊。     胡寿安曾任职于河南信阳、河北获鹿,到新繁已是第三次担任大县的知县,但他从没携妻室赴任。有人说:“你的名声倒是好了,可是你的妻子有多难受呢?”他回答说:“此庸者之见也。我怎么会不念及与糟糠之妻的患难之情呢。走上仕途的人,一开始都想磨练自己,希望保持清廉的名誉与节操。可是到真正做了官、有了权,则青松改色,被耳目、玩好、声色之物丧其良心、败其身家者,比比皆是。况且女人和小孩的性情就像水,只要有人拿金珠锦绣等炫目的东西引诱他们,他们一定会瞒着我收取。即使侥幸不被我知道,但等我离任之后,人们必然会笑骂说,胡某人言行不一,对外装廉洁,内心实际很贪婪。所以,我怎么能带妻子和我一起上任呢?”
青菜知县
    胡寿安“在官惟粗衣粝食”,生活极其俭朴。史料记载说,在新繁期间为节约开支,他利用闲暇时间在县署后院开垦菜圃数畦,种植芦菔(即萝卜)自食,有客人来了,将萝卜放在果盘里作为待客之物,临走时还作为馈赠之礼。新繁人民感其清廉,呼之“菜知县”。     胡寿安不但甘于清贫,而且以苦为乐。据《新繁县志》记载,在新繁期间他的床榻从不用罗帐,而是用他自制的一顶纸帐。并作《题纸帐》诗,戏言:“紫丝步障簇春华,卧雪眠云自一家,雪又不寒云又暖,扶持清梦到梅花。”     史料还记载了胡寿安抵御美色诱惑的事:彭县去世县令的寡妻王氏,年少、貌美,资产千计,羡慕胡寿安之才德,想嫁给他为妾。他回答说,你这是要让我脸面“扫地而尽”啊,“彼虽有西子之妍,季伦之富”,但如果我不感兴趣,这些对我又有什么用呢?来传话的人大愧而退。
以民为本
    胡寿安自己甘于清贫,但却把老百姓的福祉放在第一位。他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乡间田野向老百姓征询民情,“事有不便于民者辄罢之,有益于民者皆举而行之”。每逢新年岁初,都要“廵视乡村,劝民播耕”。每见有田地荒芜或房屋毁坏的,他问明原因,必定捐出自己的俸银帮助老百姓解困(“必捐俸以资给”)。遇到旱涝大灾,更要郑重的“沐浴拜祷”,为民祈福。例如他到新繁的第一年(1415年),就逢新繁“数月不雨,田畴龟裂”。说来也巧,他“沐祷于神”后第二天就下起了大雨,老百姓都认为是他的诚心感动了上天。在新繁期间他“重农事、省工役,催科鞠讼、不事鞭箠”,老百姓过上了安定祥和的生活。
去时还似来时贫
    永乐十六年(1418年)春,胡寿安在新繁三年任期满,赴京接受考核。离开时囊空如洗,除了数箧书籍,唯有一匹老马准备卖了充当路费。但临卖时,老马忽病,他命兽医陈某治疗,但几天都没见好。这时,陈某家人来报其妻病亡,要等他回家方入殓殡葬。陈某听后痛哭,对来人说:“妻已死,我回到家也不能复生,宰公平日粗衣粝食,抚民如子,未尝取百姓半文钱。官吏没能欺负我们,里甲不敢侵扰我们。我们百姓能耕种田地,安定生活,这都是宰公之恩德呀。如今赴京而马病若此,我如离去,马必危矣。宰公以何为路费呢?我宁可负亡妻,不可负宰公。”于是,写信告诉其子“勿俟我归也”。     离开新繁那天,数以千计的老百姓哭泣着遮道相送,妇女和小孩“如悲亲戚”。他们准备了礼品,但都被胡寿安一概谢绝。诗友解定和尚素知他清廉,准备了几匹粗布和十只黄萝卜,诚恳的再三请他收下。实在无法推辞,他才收下一只萝卜,其余都还给了解定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德高望重的匡荣宗等老人一把拉住他,强行留下了他的双靴以作留念。     胡寿安空手而来,空手而去,留给世间的,除了无尽的怀念,还有他离任信阳时所写的那首著名的廉政诗篇:“一官来此几经春,不愧苍天不负民。神道有灵当鉴我,去时还似来时贫。”